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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

时间: 2011-08-10 11:47
    2011年8月8日下午,宜昌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兴儒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裴缜及在家院领导出席会议,全市各县市区基层法院及神农架林区法院院长、审管办负责人、中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座谈。会议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叶德武主持。

    座谈会上,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首先为参会人员进行了审判管理信息化演示,随后,兴山、宜都等基层法院就各自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典型发言。裴院长在随后的讲话中对宜昌中院落实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措施、成绩与不足进行了总结,并对做好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坚持正确的司法政绩观,把握好审判管理的方向;二是要积极应对审判管理新任务,努力构建审判管理新机制;三是不断追加新措施,努力取得审判管理新成效。

    胡兴儒副院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胡院长指出,宜昌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迅速传达贯彻了“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力度大,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各项审判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特别是信息化建设进展神速,有新突破和新发展,有力促进了审判管理工作的提档进位。同时,胡院长对审判管理工作讲了四个方面的意见:一是通报了全省上半年审判质量总体形势,全省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总体形势良好,综合指数多数指标好于去年,高于全国,多数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都有进步,综合考评指数好于去年,但在某些具体指标数据上也存在不足,各地法院发展严重不均衡;二是分析了宜昌两级法院法院审判管理方面的基本态势,宜昌法院相比自身在审判质量上稳步前进,但与某些先进法院相比仍有距离,应认识到形势的严峻。要奋起直追,保持领先的精神状态。三是提出下一阶段审判管理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宜昌法院的审判管理工作起步较早,探索形成的审判管理机制和经验应该继续坚持、巩固和完善。审判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思路,其次要找准弱点、突出重点,保持稳定发展;第三要坚持优先发展,创新特色,形成品牌,在平面发展的基础上向纵深、立体发展;四是重点强调信息化管理的运用。全省各级法院要在审判管理信息化运用中剖析问题,查找原因,系统解决信息化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信息化管理系统不仅是工作平台,更是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手段,法院领导要带头学习运用,深入研究系统数据,运用数据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会议同时对全市法院诉调对接及司法确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