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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中院就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召开刑事法官座谈会听取意见

时间: 2012-09-12 17:07 来源: 宜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八月下旬以来,宜昌中院先后在秭归、当阳、宜昌等地召开三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全市刑事法官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具体意见。在座谈会召开之前,宜昌中院先后发了两次明传,及时布置了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工作要求。全市十六个基层法院中,有十五个基层法院派员参会、提交书面意见和建议。

   参加座谈会的领导及刑事法官对最高法院的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刑事法官普遍认为,最高法院就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意见稿广泛征求基层法院刑事法官的意见尚属首次,这体现了制定司法解释的民主性与科学性相统一,从而保障司法解释的质量,为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夯实基础。刑事法官还认为,该意见稿立足国情,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举,体现了新刑事诉讼法的精神,并将以前一些成熟或者经实践检验可行的司法解释融入其中,这是对刑事司法改革成果的肯定与转化,既便于指导法官办案,又体现了不同时期的司法解释之间的衔接与连贯。这份意见稿密切联系审判实际,符合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切中要害,能够解决司法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将对刑事司法带来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在座谈会上,宜昌刑事法官就管辖、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附带民事诉讼、赃款赃物的移送或者处理等提出一些的意见或者建议,经中院刑二庭归纳、整理后,形成带有普遍性的意见或者建议16条,其他意见或者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有28条。中院已将这些意见或者建议写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了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