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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穿“针”、情引“线”,“缝补”亲情化心结

时间: 2025-08-28 10:05 来源: 远安法院

“谢谢法官,钱我已经收到了,之前在村里乱说是我不对,以后再也不会了。” 近日,茅坪场镇村民张某在收到欠款后,主动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语气中满是歉意。这通电话背后,是一场由借钱引发的亲戚反目风波。

谭某和张某本是亲戚,谭某因生活需要向张某借钱,张某念及亲情,毫不犹豫地将钱借给了谭某。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谭某却未能按时偿还借款。张某心里有些着急,多次找到谭某催缴,可谭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没有还款的行动。

一次次的催缴无果让张某渐渐失去了耐心,于是在村里四处宣扬谭某欠钱不还的事情。村里的流言蜚语很快传到了谭某耳中,谭某觉得张某在背后败坏自己的名声,让自己在村里抬不起头,原本还心存愧疚的他顿时怒火中烧,索性摆出了“你让我名声扫地,我就不还钱” 的态度。无奈之下,张某只得一纸诉状将谭某起诉到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回欠款。

庭审当天,双方情绪激动,一见面就剑拔弩张,在法庭上争吵不休,昔日的亲情早已荡然无存。面对这种情况,承办法官并没有急于推进程序,而是适当休庭,分别对原被告进行耐心的法治教育和情绪疏导。承办法官严肃地告诫谭某:“借钱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按照法律规定,你有义务按时偿还借款,拖欠不还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随后,法官又转向张某,语重心长地说:“采取公然贬损他人名誉的方式催讨债务,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反而可能侵害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承办法官入情入理地分析,让双方都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激动的情绪逐渐平复。案件最终依法作出判决,支持了张某合理的诉讼请求。判决后,承办法官并未就此止步,她再次将双方召集在一起,耐心地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和法治教育,希望他们能够放下芥蒂,各自反思自己的行为。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判决生效后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张某收到欠款后,也主动给法官打来电话承认错误。至此,谭某与张某从对立走向和解,曾经受损的亲属关系也得到了修复,一场亲戚之间的借贷风波,在互谅互让中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