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国法院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2月27日下午,全省法院2015年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宜昌中院当即召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大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斌与各分管院领导,各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副职层层签订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责任书突出明确了院长、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层层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承担责任的方式。要求全院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等规定,严格遵守廉政要求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并教育干警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职业意识,加强自我约束,以实际行动做到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