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司法行政“握指成拳”,共筑长江流域生态防线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等12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执法司法工作协同,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切实提升执法司法协同效能,9月5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工作座谈会。市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林业局等单位受邀参加。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莉参加座谈并讲话。
会议对《意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参会代表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详细介绍了当前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就下一步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出具体建议。会议重点围绕如何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会商、高效顺畅的信息线索移交与共享机制、标准统一的证据固定与认定协作标准、目标明确的联合专项行动部署以及有效的争议协调解决途径等核心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意见》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协同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聚焦关键环节,着力构建高效顺畅的执法司法协同新格局,重点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证据互认、公益诉讼等关键环节聚力用劲,寻求突破。要紧扣宜昌实际,突出协同保护的重点领域和特色工作,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各项协同机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转化为推动宜昌段长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下一步,市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尽快落实会议达成的共识,进一步推动构建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协同高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司法协作新格局,共同为服务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