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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应该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时间: 2008-07-07 14:35
    学习十七大精神,如果说“财产性收入”是因为我们不懂而有兴趣,那么说“以人为本”则是因为我们有兴趣而更加不懂。大家应该知道,当下中国,作为全局层面,“以人为本”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首次创立和阐述科学发展观中提出来的,在十七大报告中又作了进一步的阐释,并写进了党章总纲之中。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也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它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实在值得我们去用心回味与思考。

    “以人为本”一看就是让人亲切和好感的词语,与“财产性收入”一样很能博得人们的亲睐与认同。当它作为官方话题第一次闯入我们的视野时,我大为震惊和意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然而锦涛同志确实在二00三年党的最高层会议上把“以人为本”推向了国人面前,就象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把“市场”带给了中国、把姓资姓社的争论抛向了历史一样,让世人心头一喜,眼前一亮,不知 多少有心期待和思索的人们会惊出一眼兴奋的泪水。

    “以人为本”这个看似简单,几乎人人都想喊出、人人都可以喊出的话语,在中国已经有很长很长时间没有它的踪影了,这是一个很苦涩的事实。我想,它和“市场”一样从马克思那里就关涉了无产阶级的理论是非,实际上一直是人们思想情感不可自发的禁区。也许人们还能记得,在马克思逝世一百周年纪念的日子里,刚刚出来工作的理论大师周扬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连篇累牍的重磅理论文章,题目好象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和异化的理论问题”,在改革开放刚刚拉开序幕的红色中国掀起了一阵强劲的理论波澜,很快就遭到了实力派和保守派的疯狂反击、打压和批判,周扬和他的理论见述再次退出了希望的舞台,当然在随后不长时间,打压派旗手们也很快淡出了理论江湖,改革开放也随之艰难而必然地走向了今天。现在回味那场理论风雨,仍然还能感觉大师和旗手们的可爱、可笑、可痛、可悲与可怕,同时也能感受理论杀人、思想杀人和主义杀人的刀笔悲情。那种情况下,人道主义是不能乱说的,异化问题更是一个是非问题,所以不能想象和期待有人特别是党内高层能提出“以人为本”这样的理念,人们所看到、所听到的最多、最动人的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样的人文口号,这就是我们所亲历和见证的一段历史、一种必然。

    经过近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党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终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这样的理念,这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进程中也是一件石破天惊的大事,这有它的历史必然,也有它的时代机缘。人们可能会注意到,温家宝总理2004年2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中有这样一段话,“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特别是抗击非典的重要启示,明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把坚持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并强调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这段话让我们看到了“以人为本”与抗击非典这样的重要机缘。当然在这样的机缘背后,也是有着很深的思想根源、理论根源和社会根源的。其中在论证“以人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时,所主要直接引用的是马克思曾经说过,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这样一句话。这多少算是一个比较正统的思想理论线索吧。

    然而我却在想,“以人为本”这句话究竟是怎么被炼造出来的。很显然,马克思的理论中没有这句话,印象中我是没有看到过,也没有听说过。锦涛书记、家宝同志的讲话中也没有更具体的涉及,《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编写组的写手们也没有查出马克思著作中有这样的说法。依我看,马克思关于革命的理论中是不会有“以人为本”这样的说法的,而是在他想象未来理想社会当阶级消亡后的论述中才可能会有这样的思想元素。这种思想元素是不是我们“以人为本”的思想理论来源呢,新党章中是用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来表述的,这说的是有联系、有发展而已,应当说马克思著作中是没有这样一句话的,如果有的话,写手们早就把它翻出来了。

    现在看来,“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早不过人本主义和人权平等的思想,它应该是在这些思想影响和发展更加成熟以后得以形成的思想元素。如果我们注意了解一下中国哲学史和西方哲学史,就会有一个比较可靠和能够自信的结论。因为,近来我把手头的《老子》、《论语》、《中国哲学史大纲》、《哲学简史》再次翻看一遍后形成了这样的感觉。可以这样说,这几本书中是没有出现或提到“以人为本”这种说法和相对成型的思想理念的。我认为在马克思以前没有或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成熟思想理念,这一判断是基于对“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理的认同。要澄清这样的说法,必须从解读“以人为本”的本质和思想内涵入手,也就是要搞清什么是“以人为本”或“以人为本”是什么意思这样的基础性问题,这是一个很难很难的课题。

    大家应当知道,解释某句文字所确定的思想内涵是现代哲学和当代哲学特别关注、特别有兴趣、特别有争议、特别艰难的事情。简单的说,“以人为本”这个句文,在一万个人看来可能会有一万种意思或答案,这是一个永远都无法破解和超越的原理。也就是说,不同时代的人说的同样的话,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他们是同样的意思;不同环境的不同人,相同或相似环境的不同人,甚至同一环境的不同人说的同一句话,我们也不能就当然认为是同一个意思,要确认这种不同人的相同意思,也许是世界上最困难和最不确定的事情。所以,解释或解读一种思想的方法,成了近现代哲学的重要转向或重要课题。当然这种探索和努力是有益的,它为我们懂得和了解思想解释或解读的多种路径、多种方法是有帮助的,同时也让我们懂得在诸多的不同解释路径和方法中,有的路径和方法是相对合理的,但是,这种把最重要的精力用在哲学和思想的解释上,尽管对于哲学和思想史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然而要作为主导哲学思想发展本身的重要方法,则是一个没有出路的重大误区。因为,从继承与批判来讲,批判是哲学思想发展进步更为必要的动力,用现在大家比较耳熟的话来讲,就是“与时俱进”比“一脉相承”更具有决定意义。

    现在我们要深入讨论“以人为本”的问题,首先就要面对一个解释和解读问题。因为这个理念不是由我们自己首先提出来的,而我们所看到是由锦涛同志最先提出来的(这里我们并不排除其他人在更早的其它场合也说过这样的话),但我们所要讨论的只是锦涛同志所说的并写在党章中的这句话的意思。对于坚持“以人为本”,十七大报告中用了这样一段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这段话中,作为对象主体一共用了十个主体概念,其中九个是“人民”,一个是“人”,这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与安排是值得注意的,也就是说“以人为本”究竟是以“人民”为本,还是以“人”为本,这是需要用心解读的。我们知道,“人”、“民”、“人民”这几个概念是很有区别的,“以人为本”中的人指什么也是很关键的。如果专指人民,那么“以人为本”这个说法就和以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提法差不太多;如果还包括人民以外的一般的人,那才是它与时俱进的本质所在。

    说实在话,“人民”这个概念和“敌人”这个概念一样是不大好解读的,它在不同时期,对于不同主体而言,是会有它的变化的。马克思在他的理论著作中之所以没有出现“以人为本”这样的说法,在我看来,这主要缘于他的阶级分析方法,他认为在阶级社会里,人们都是有着不同的阶级身份的,有的阶级属于革命阶级,有的阶级属于非革命阶级,他的理论宣言是倡导无产阶级革命,是要推翻资产阶级政权的,他在现实社会中是不可能脱离阶级的观念去谈论“人”这个问题,他说到单纯人的问题,一般是在讨论阶级消亡后的新型情况。所以,中国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来,一直是受马克思理论的影响,非常看重人的社会属性、阶级属性和政治属性,很难脱离这种观点去看待一般人,在涉及更多人的问题上,不是用无产阶级,就是用革命群众或人民这样的概念,改革开放以后,用人民或群众这样的概念就更多了起来。很长时间以来,中国在涉及人的问题上,最早接受的是“人道”这个概念,但是我们所认可的是革命的人道主义,因为毛泽东曾经说过“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以此和非革命、反革命的人道主义有了区别,即使在最阴冷的岁月里,这句话是讲了的。革命的人道主义是什么意思,它和不革命的人道主义是什么关系,我们一直没有去思考过。一般的人或人性,我们一直是不大讲的,“人权”也是改革开放的近期我们才认可了这样的理念。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和超越,它超越的是我们对人的阶级性说法,“以人为本”正是这种超越的延伸和远端。

    我以为,“以人为本”的进步意义和价值,不仅在于以“人民”为本,更重要的还在于以“一般的人”为本。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回望历史,考察历代统治者或思想者所关注的问题,可以发现他们都是无法回避人的问题的,他们都有自己的政治见解和人生观,他们虽然都会关注到人的问题,但他们所关注的往往是有差别的人或人的差别,总是自觉不自觉地为一部分人说话,为一部分人去谋取利益,这应当是不需要争议的事实,也完全是由历史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人们的思想不可能超越他那个历史的社会存在。老子虽有无为思想和“小国寡民”理想,但他仍然摆脱不了王侯之治和圣人之治的意识,他认为“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提倡所谓的“圣人之治”就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这样的理念离“人本”意识显然有很大的距离。孔子所倡导的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仁义道德,也是有人格区别的理念,他认为人们“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可见人与人在孔子那里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墨子认为“言必有三表”,何谓三表者?有本之者,有原之者,有用之者。于何本之?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于何原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于何用之?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他虽然倡导兼爱、非攻,但他的兼爱也是摆脱不了上下、尊贵理念的,他主张“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长官。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杨朱虽然主张了“为我主义”,但他倡导的是“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的极端为我主义,虽有自然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味道,但还看不出积极的人本主义理念。庄子是一个出世主义和达观主义,他认为“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齐物论》中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他这种“万物皆一” 的理念,虽有天均主义和自然主义的平等意识,但却谈不上在世主义的人文关怀。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认为人们同具官能、同具善端、同具良知良能,能说出“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这样的豪言壮语,但他的平等主义只是说人格平等,并不是说人的才智德行都平等,他确实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政治见解,这体现的是他民权意识和重民轻君的理念,他强调推行“仁政”,带有一定的乐利主义的意味,且有大家称之为“妈妈政治(与孔子的爸爸政治相区别)”。现在不少专家学者称孟子有民本思想或民本主义意识,这种说法是有根据的,也是有它一定道理的。但我们应当看到,民本主义与人本主义本身并不是一码事,两者之间是有着重要区别的。简单地讲,民本主义只是在圣王主义、君本主义或官本主义基础上向前推进了一步,但它还不是也不可能是完全平等的、更加普遍的民主意识和人本思想,然而只能看作是这些进步思想的发端和渊源。这些被称之为中国古代哲学极盛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对待人的主张大体如此,可以看出他们都还没有人本的意思,这是他们那个时代的历史局限性。就象老子不会看到电视、孔子不会用到手机一样的必然。

现在我们讲的“以人为本”究竟是怎么来的,我是没有大弄清楚的,《读本》资料也不大看的很明白。要说马克思、恩格斯已经讲清楚了,那么在马克思逝世一百多年,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近一百年来,为什么没有人敢说这样的话,为什么在党的章程和重要文件上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概念,这是需要注意和思考的。我们没有忘记,上个世纪末,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倡导所谓“新思维”,其中是把“全人类的利益”作为新的理念提出来的,当时在我们的主流看来是非常幼稚、可笑、可怕和可鄙的,原因大概就是因为马克思理论中没有这样的说法与张力,它与“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信条也是不相融的,因此,我们是非常警惕地把它作为另类和教训来看待的。当然,近些年来,我们主流的高层也是说到过“全人类的共同利益”这样的话。这是一种进步,也是一个过程,更是一种必然。现在提出“以人为本”就是这个进步过程中的必然,大家也不会感到特别意外。但对于什么是“以人为本”,以我看,没有多少人去思考和厘清理论上的联络问题。

    回头看看我们以往的理论和说法,几乎没有一个“以什么为本”的理念,所能听到的只是“以什么为纲”、“以什么为中心”、“以什么为核心”、“以什么为基础”等等这样的一些说法,那么这个“本”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从理论上讲是没有比对对象的。但从实际上看,现在说有一个“本”的问题,那么这个“本”的就不会是从天上突然掉下来的,而应当是早就存在的问题,只是我们在理论上没有这样去说而已。既然“本”的问题早就存在,那么无论我们从理论上说或不说,我们实际上都会有一个“以什么为本”的存在,如果我们过去不知道、不懂得或没有把“人”实际作为“本”来看待,那么这个“本”就会是“人”以外的其它东西,事实应该就是这样。比如在人以外,有人可能会把“国”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政”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党”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权”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官”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民”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钱”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物”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名”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利”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德”看作本;有人可能会把“法”看作本;当然也有人可能会把“经济发展”看作本,如此等等,我认为在我们这个现实社会中,无论党或非党,集团或个人,此前很长一个时期,更多地主要是在这样一些“本”意识里打转或选择。现在锦涛同志率先提出“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可以说是对“本”意识的确立和创新,也可以说是对传统“本”意识的清理和终结。

    在过去传统“本”意识当中,我们大致可以把它们看成三大块,一块可以看作物利一类;一块可以看作名法一类;再一块可以看作人聚一类。把物看作根本显然有问题,把名权方法看作根本也难成立,把一部分人或集团看作根本虽然较之名权方法是一种进步,但它总是无法克服人与人之间相互对立的根本矛盾。这正是人类长期以来在“本”意识上的自我矛盾,人们总是过重地夸大了人类相互之间的差异、区别和利益冲突,总是过分地强调了一部分人或一部分集团的利益和重要性,所以就形成了象“国本”意识,“党本”意识,“官本”意识,“民本”意识等这样的一些“本”意识现象,在这其中,应当说“民本”意识已经是最为进步的了,因为“民”较之“国”、“官”、“党”而言,毕竟代表了更多的人或最底层的劳动群众。孟子虽然较早地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但他作为哲学家和思想家,并不能把这种“民本”意识变成一种现实,历代封建社会也不能做到,资产阶级革命虽然是打着“平等、自由、人权”等旗号,但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做到,所以马克思理论提倡无产阶级革命,号召推翻资产阶级政权,甚至提出了解放全人类的问题,这种工人阶级意识、无产阶级意识,显然是一种“民本”倾向的意识,因为它代表了社会底层的广大劳动人民,代表了社会中更多的人,一个世纪以来,在无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的不少国家都出现过“人民当家作主”的热闹景象,但时间长了一些新的复杂问题又出现了,不少国家发生了演变,中国和其它一些国家走上了改革之路,可以说“民本”问题仍然是处在不断解决之中的问题。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整个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特别是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又有了重大飞跃,全球化、多元化和信息化给人类社会的生活和认识带来了新的元素与活力,使得人们更有条件更有理由去看清人类的全局问题和前景问题,尤其是当环境问题、能源问题、资源问题、安全问题、疾病问题跨越阶级、阶层、国度与制度的情况下,人们越来越能够认识到一部分人、一部分集团利益和能力的渺小,也越来越能够意识到人类可能是被绑在一条船上,甚至可能认识到人或人类的共性和共同利益不仅是存在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新型社会里,而且也可能存在于现实社会或更早的时期,这样的问题虽然并没有从理论上解决,但我相信这样的感觉是一定会在人们头脑中存在的。这就是我们在“民本”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好的情况下得以提出“以人为本”理念的大时代背景,相比之下,“非典”的出现只是一个小小的机缘。

    就“以人为本”来讲,它本身应该是一个很为先进的思想理念,马克思也多只是在描述未来理想社会时,才阐述到相近的意思。《读本》在论述“人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核心和最高目标”一节中用了这样一段话,“马克思、恩格斯深切地关注人的发展、全人类的前途和命运,把人的全面发展、全人类的解放,作为自己毕生研究的主题和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作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社会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离开了人的发展就谈不上社会的发展”,“人既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人既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也是社会历史活动的客体,是主客体的统一。”《读本》在讲解“坚持以人为本”一节中所提到的只是,“马克思说过,未来的新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我看来,这样两节阐述中所包含的语言信息、思想元素和理论线索已经足够丰富了,尽管对于人们理解“以人为本”有着积极帮助,但是要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来理解“以人为本”,特别是要让更多的人在更大的程度上达成一定共识,也是相当困难的事情。这里有一个简单的原理,就是越是简单,越是抽象,越是概括的语言,它的内含就越是丰富,它的理解与解读就越是具有多样性或不确定性。就“人”和“本”来讲,一万个人就可能会有一万种理解或一万种定义。比如说,大家非常耳熟、甚至感到非常理解的“民主”和“法治”这两个概念,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去讲到它,人们常常以为他们所讲的是一码事,其实如果仔细去分析与推敲,就会发现他们所讲的往往是不大相同,或大不相同,甚至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对此,其实大多数的人都会有一些切身的感受与经验,但是更多的人往往难以自觉跳出概念(语言文字)自身固有的这种迷宫或陷井。所以,就“以人为本”来讲,它就象“民主”和“法治”一样一看就是一个好的理念,是一个好的东西,但它究竟好到一个什么程度,其实并不取决于概念(语言文字)本身,而要取决于人们解释、解读和实践这一概念的用心、高度与共识。

    我个人认为,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是一个最值得全社会关注、看好和看远的事情,也是一个社会受益最广泛、最长远、最根本,造化当代,惠及千秋的大事。锦涛同志代表全党提出“以人为本”的新理念,这体现了一种博大的政治胸怀,卓越的政治远见,崇高的人文关怀,上善的哲学智慧,但作为一种思想现象、理论现象、哲学现象、人文现象和社会实践,应当说它才刚刚发芽,刚刚露出端倪,它意味着我们对“以人为本”理念的初识和走近,真正把“以人为本”理念理解好、解读好和实践好,还有很多、很长的路要走,这不仅是我们普通人,也包括全社会乃至最高层需要进一步思考的共同课题。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任何一个好的理念,要把它认识好、理解好、解读好、落实好、实践好都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大家应当知道,过去我们也有过一些很好的理念,比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种“民本”境界和人文关怀意识已经相当高深了,但是这句话并没有很好地带来它应有的社会效果,人们往往并没有能够从中得到应有的关怀,相反我们过去有很多不人道、不人文、不人权、不人本的曲折和错误现象,也是在高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口号下发生的,这除了有它理论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把这样一个好的理念实际更多当作了一个好听的广告和口号而已。

    “以人为本”理念为什么有着更值得观注的价值呢?我认为关键就是一个“人”字好生了得。“人”是什么,大家都知道,都清楚,虽然说不一定都说得清楚,说得一样,但大家心里感觉是清楚的。就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来说吧,它省略了一个前提主体这就是党,意思是党或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里享受服务的主体是人民,而不是人民以外的其他人,人民当然不会是社会所有的人,有些人是要被排除在这种服务之外的,同样都是人民所享受的服务和成果也不会是一样的,这样享受不到、享受不好服务的人民是不是一个有差等的人民呢,更何况党或党员也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他们为什么只是讲服务而不能讲被服务呢,这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真实的,更是不客观的。“以人为本”就大不一样了,它消解了人们之间的一切差异,承认了一切人都是社会的实践主体,他们既是社会的发展主体,又是社会的服务主体,更是社会的被服务的主体,这种主体的周延性在主体问题上本身就是一个极致的境界,当所有人都被当作人来看待的时候,社会才能进入一个更和谐、更合理、更文明的发展阶段。按马克思的设想,只有到了共产主义那种新型社会才可能出现这样的景象,但依我个人感觉,这种理念、这种努力、这种局面应当可以更早出现。

    “以人为本”不仅有个主体问题,还有一个“本”的问题。这个“本”是什么意思不大好说,《读本》中大概讲了这样几层意思,就是说人是主体,人是目的,人是核心,人是最高目标。应当说这已经讲得比较深刻了,但是也很抽象,要普遍得到很好的认同也是很困难的。我理解这个“本”,就是指人的一切行为都不能背离和危害人自身发展这个根本。通俗地讲就是,人的一切行为都只能是为了让人活得更好。当然,对于“人自身发展”和“人活得更好”会有很多不同的理解和解读,这就涉及到什么是“人”或“人”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从古至今不断被人们所追问,到现在也很难厘清,甚至越来越更加复杂、更加迷离。比如,在有些思想家看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的本质,所以人们发明原子弹、氢弹、化学武器、生物武器的行为都可以被看成是有意义的事情,那么这些武器是干什么的呢?很显然是杀人的,杀人的事情是不是以人为本呢?人们往往就很难想清、说清这样的问题,因为不少人会认为敌人、坏人、罪人是应当或可以被杀的,其实这是一个盲点和误区,只要承认杀人的合理性,那么人人都存在着被杀的可能性,这显然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人为草。现实社会和生活中象类似杀人这样的事情有很多,它们比杀人这样的事情还要复杂,还要难以认识。再比如,人们喜欢吃好的东西,这看上去是一个对人自身有利的事情,然而很多珍稀物种已被吃灭绝了,现在人们才意识到这种斩尽杀绝其它物种的事情,其实也是危害人类自身安全的事情。所以,“以人为本”并不是以人的任意喜好和想法为本,更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好奇心、虚荣心和物质欲望,做或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和服从人类的根本利益、最高利益和长远利益。这大概就有了一点“本”的意思。

    理解和解读“以人为本”,从马克思的论述中,我们应该重点关注两层基本含义,一个是人的全面发展,一个是全面人的发展。这里的主体就是人,而且是全面的人,是所有的人,而不是其它的主体;这里的本就是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还说到人的自由发展问题,依我看东方人对“自由”这个概念不是特别有感情、有兴趣、有研究,所以全面发展也可以解读为包含有自由发展的内涵。如果能够从这两重意思来解读和把握“以人为本”,在我看来就比较到位,也有着相当的思想空间、理论空间和实践空间了。

    从理论现实来看,锦涛同志提出“以人为本”是从创立科学发展观来考虑的,其主要思路和逻辑就在于,发展有一个科学不科学的问题,科学就有一个人的地位问题,这样“以人为本”就是科学发展观对人的地位的一种定位的新说法,当然,究竟是科学发展要求“以人为本”,还是“以人为本”要求科学发展,这种思想理论秩序和逻辑关系的讨论看来还不是那么很紧要的事情,重要的是我们已经高度注意到了发展中的人的问题,并且对科学发展和“以人为本”有了一系列的说法和安排,这是一个重要发端和有决定意义的转折,它将重新开启社会对人自身的关注、关怀与思考的新一轮思想与实践浪潮。从全局来看,自非典以后,我国更加看重了社会发展、人的发展,以及人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统一,不断加大了对农村、低收入者、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社会上下人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说到和谈论“以人为本”这样的话题,这种局面持续下去,会带来人们意想不到的更大、更积极的变化。

    我有一个感觉,“以人为本”可以看成一个天然的准则和永恒的主题,它是会伴随人类一直往前走下去的“护身符”。学习贯彻“以人为本”,我以为很关键、很紧要的是要去深入理解、发现和发掘它固有的无比丰富和绝伦的全部思想内涵、精神内涵和理论内涵。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似乎人们天生就不大在意去考虑和开掘一种理论精神的全面、系统、完整、深刻的价值体系,总是习惯于走一步,看一步,想一步,动一步,一点点地认识,一点点地开发,一点点地深入,一点点地收获,这样对待一种好的理论精神是很可惜的,其实践效果也是会有折扣的。我在想,坚持“以人为本”这个好的理念,我们应该还可以想得更多一点,看得更远一点,进得更快一点,用得更全一点,获益更大一点。比如说,“以人为本”它的思想内涵和价值体系往往可以表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假如从量的考察它可能会有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价值元素和指标结构,那么如果我们只是看到或用到其中的一个两个,或三个四个元素和结构,这无疑是很有限的或破碎的,我认为这样的情况是应当或需要得到改善的。

    全面深入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的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会有很多,十七大报告中也讲到不少,就人民这个层面的问题讲得比较多一些,但就“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只讲了一句话,这给我们的学习理解既留下了更大空间,也留下了更大难度。所以,我认为这可能是一个更有潜力、更有价值的思想空间和实践领域。应当看到,“以人为本”作为一个思想课题和实践课题本身是最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因为它没有把任何人排除在外,任何人都可以也应当是这种思想的主体和实践的主体。简单地讲,“以人为本”不仅关系到每个人的问题,而且每个人是否讲“以人为本”或讲到什么程度,都是会有具体意义和具体价值的,这种意义和价值不仅是对于他人而言,而且对于自己同样重要和必要。通俗说来,就是人首先自己要把自己当人,如果自己把自己不当人,即使别人再把你当人,社会乃至锦涛同志都想把你当人,那么对于你那个个体来说,“以人为本”也是坚持不下去的。这里我有一个感觉,以其说“以人为本”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倒不如说“以人为本”更是一种新型的主体意识。在我看来,这种主体意识更为重要,它是起主导和决定作用的精髓和灵魂。

    现代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的困难和盲点就是缺乏对主体意识重要性的觉识和关注,人们更多地是把“以人为本”看作了一种工作方法,一种社会关系,一种政策导向,一种物质外壳。这样我们所能够作出的努力是相当有限的,更多的考虑主要集中安排在对社会底层、困难群众利益的关注和扶持方面,体现了对社会平等和公平的改善,这种努力尽管是有意义的,但对于坚持“以人为本”来讲,它的进步价值还远远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和挖掘。这里有一些复杂的理论问题,比如我们把“以人为本”简单地理解为让更多的人甚至所有的人都活得象个人一样,那么人们就会当然认为社会应当让所有人都有更高的收入,都有更多的物质财富,甚至有同样多的财富。然而现有的理论和现实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的社会发展还不先进,还没有到达更高阶段,还需要考虑社会效率问题,因此就可能得出“以人为本”是一个需要慢慢来的事情,是一个受到社会物质条件和生产力制约的事情,所以这就是只看到物质外壳必然要带来的问题。

    我个人思考“以人为本”,是非常关注、看重、看好人的主体意识的,它应该有很强的能动性和对物质的超越性。应该看到“以人为本”本身并不是一个用于定量的物质指标,它的核心就是要把人当作本或把人当作人,这个是可以和物质关系形成相对独立性的。也就是说,一个人把自己当不当人,把别人当不当人,并不一定是由他所拥有的物质条件来决定的。一个物质条件并不富有的人,他可能会坚持把自己当人看,把“以人为本”作为自己的人生准则;一个物质条件特别富有的人,也可能不把自己当人看,也可能不知道自己在为什么而活着。同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也当然会有这样的情况。所以,我更倾向认为“以人为本”的精要是人的主体意识,在任何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去强化、张扬这种主体意识,都是必要的、可能的和合理的,怎么去说它的重要性和在任意时段上的必要性都是不会过分的,它就象“真、善、美”一样,本身就有这样的本性与张力。

    坚持“以人为本”的主体意识,就是要求人人都把自己当人看,人人都把他人当人看,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最根本的意识。只有人人都把人当人看,我们这才谈得上去讨论“以人为本”问题,没有这样的主体意识,要去谈论“以人为本”问题就会是无本之末,也是空洞的、无用的甚至是虚假的。按说这种主体意识也不算太高,但这种主体意识也有它足够成长与升华的空间和张力,也就是说,当人们有了这种把人人(包括自己)都当人看的意识的情况下,人们认识各种事物和从事各种活动就会有一个基准和方向,就会从人人都是人这个本上去考虑,就能够比较好地避免那种把人抛在本外或把本抛在人外的曲折和弯路。当然,社会中也会有不同的思路,认为没有必要去强调人人都是人这种主体意识,他们更多地是看到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差异、区别和缺陷,把“以人为本”看成是通过逐步创造条件去改造、缩小和消灭人们这种差异、区别和缺陷,最后达到人人都一样、人人都同本这个目标。这种理路看上去似乎有一些道理,但它实际上是把人的差异看成了人本的障碍,把物质条件的差异看成了人本意识应有的差异,这是对本意识理解上的肤浅与偏差。

    在我看来,主体意识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只有当人们都能够认识人人都是人,人们才可能会在自己的一切行为活动中去追问和思考什么是人或人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才可能去考虑和关照人的根本利益、最高利益和长远利益。试想,一个不把自己当人或不把别人当人的人,不管他是一个什么地位或什么样的社会角色,在他的思想和行为中肯定会有不讲人本或背离人本的这样的元素和想法,他也很难真正把“本”定位在“人”上或真正把“人”定位在“本”上。因为人都可以不是人,那么本就未必一定会是本。所以,任何社会、任何人、任何时期要真正确立“以人为本”理念,必须无条件地去强化人的主体意识,就是要去强化人是人、人是本的意识,这里的人是最一般的人,这里的本是最重要的本,任何讲条件、打折扣的理解和想法都是可疑的,甚至是可笑的和可怕的。比如说,我们不难感觉,有的人理解“以人为本”会是以大多数人为本,或者以百分之九十五的人为本,也有的人会认为在多数情况下人应当为本,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例外,这种打折扣的主体意识不能叫做“以人为本”理念,而应当叫别的什么东西更为合适。我以为“以人为本”理念之所以较以往的提法更有意义、更有价值、更有生命力、更加与时俱进,就在于它把人与本的联系看到了极致,讲到了一般,推到了周延。它会是科学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成长的精要和魂脉。

    有了这种对“以人为本”理念的正确解读和主体意识还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还要用它去支配我们的思想、行为和实践,否则它就会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坚持和实践“以人为本”还必须深入思考和把握它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必须充分认识它深刻卓越的思想内涵和丰富饱满的实践层面。因为,一说到“以人为本”,不少人就会想到人人吃得好、穿得好、用得好,没有饥饿,没有贫穷,那就算是“以人为本”了。这种想法虽算不上有错,但也只是一个偏狭和流俗的低层面。应该看到“以人为本”还有着更为丰富、更为深刻的实践层面,就我看来,我们至少应当从五个层面上来思考“以人为本”的实践问题。第一,要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思考“以人为本”,人类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最根本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如何对待自然就是如何对待人类自己,人类的一切行为其实都在造化自然,也在造化人类自己,这种造化是好是坏,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关键就看是否是以人为本。这是最重要、最紧迫、最困难的一个层面,因为人类现在做着很多事情都是人化自然的事情,是好是坏我们认识并不很清楚,也基本上是不加选择,如果出现了不可逆转的灾难局面,人类就无本可言。第二,要从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思考“以人为本”,世界上能够否定人的本质或把人排除在本以外的,一般都只会是人类社会本身(自然界是没有这种意识和情感的),人类社会以各种社会关系的存在体现着对人自身的否定或排斥,它们往往表现在各种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意识形态之中,也表现在各种制度和法律之中,所以是否认识和坚持“以人为本”,不是去看人们口头上说了什么,而是要看社会中存在着怎样的社会关系,看社会中存在着什么样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意识形态和法律制度,这些存在决定着人的地位和本的状态。第三,要从人与自身主体意识关系上思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不仅存在于社会意识和群体意识之中,也存在于个体意识之中,个体意识关系到个人的发展命运和状态,“以人为本”应该是个体在与群体的互动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一般寓于个体之中,只有个体的人本存在和发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才有可能,因此,“以人为本”应当从自己做起,从人人做起,从点滴做起。第四,要从行为的多样性选择中思考“以人为本”,人是确定的,本是唯一的,但人的行为和生存状态乃至快乐幸福的样式却是多样的,“以人为本”只是追求人的本质的存在和发展,并不要求人们做同样的人,干同样的事,按照一种理想、一个模式去打造和要求人是可笑的。第五,要从人的个体关怀中思考“以人为本”,善待自己的人一定会懂得关爱他人,与人为善也是与己为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既可以给他人以积极的影响,同时也可以促进和提升自己的个人修养及人生体验。也许有人会有其它的理解,但我认为这五个层面已经足够丰富了,同时这几个层面在全局实践中的轻重也是不一样的,我是按照由重到轻的理解来安排的。然而,我似乎感觉到不少人在实践中更多地谈到的是第五个层面的问题,虽稍有一丝遗憾,但应该看到,谈比不谈要好,做比不做更强,这样总是预示着一种积极的发端和希望。

    理论应该联系实际,但理论是什么必须首先弄清楚,没有理论也谈不上联系实际。我建议广大法官都要加强这方面的思考,更要积极地投身和推动这样的实践。坚持“以人为本”是一个太博大、太丰富的实践课题,不是几本书可以讲清楚的,它是需要每个人用每一天直至一生的实践去表达的。这里,我从以上五个层面简单地点一下关于实践的线索。首先,反省一下对自然的态度。看看自己是否懂得尊重、敬畏和保护自然,自己追求和选择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和人生态度是否符合自然规律,有没有破坏环保或浪费资源和能源,有没有节约电、节约水、节约能源等这样的意识,有没有想到自己所选择和拥有的东西是多余的和不当的,有没有想到自己的生存环境越来越恶劣,有没有想到今天社会的发展可能会有某种问题,有没有想到对人本问题去提一条建议,表明一个姿态,采取一个行动,哪怕是拒绝吃野味、穿裘皮也是一种积极的姿态。我一直认为对自然的尊重和保护就是对人类的最大、最好的尊重与保护,这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最重要的课题和考验。

    其次,看一看我们对社会关系的存在应抱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在不少人看来,社会关系太抽象、太复杂、太基础、太顽固、太难以理喻,太难有作为,故而懒得去观察、考量和顾及它,殊不知它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实际左右着社会的人本命运和状态,作为一个地位不高的普通人,人们起码可以去思考、去分析、去判断良莠,至少应当做到心中有数,眼中有秤,手中有尺,对上善的事物敢于肯定和称赞,对丑恶或非人本的现象也能说“不”,该建议的当建议,该反对的当反对,该抵制的当抵制,该作为的当作为,那种不闻不问,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的态度其实就是对人本和本人不负责任的表现。因为从理论上、文件上讲人们都是主人,但更多人看不到、感觉不到,或者并不把自己当主人看,总认为社会关系是社会的事,是国家的事,所以关于社会关系和法律制度的决定与安排,实际上是由少数人以代表的名义作出的,这从环境上、程序上和实体上都给不够人本的因素有了可能的机会。这里有一个原理,一个人的力量看起来是弱小的,但每个人都做了自己的主人,尽了自己的责任和力量,那么这种力量就是最伟大的力量,是最不可低估和愚弄的力量,这种力量所推动的社会关系必然是朝着“以人为本”方向发展的。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或听到一些人埋怨某些社会关系、法律制度的不合理,然而这些不合理的存在其实与每个人的人本态度和不作为是有关系的,甚至可以说任何不合理或非人本的社会存在都是得到了人们的放任和默许。当然这种社会关系的干预和改良也是可以体现在具体工作和活动之中的,作为法官这方面的情形更为显著。因为法律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关系,法官是参与掌握、评判和实现这种社会关系的重要主体,由于法官在理解、解读和适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主体性,所以法官的主体意识和价值倾向直接关涉着“以人为本”的实践问题,因为法官办案有着合理的自由裁量权和必要的弹性张力,裁判取舍的不同一定会体现人本态度和倾向的不同,因此,每办一个案件特别是复杂疑难案件,都会是对法官人本意识和人文精神的检验和考问,究竟是以人为本,还是以书为本,以中医为本,以庭长为本,以院长为本,甚至是以钱为本,以物为本,以情为本,以关系为本,总是会有所选择,有所表现,有所作为,不是以人为本,就会是以人非本,一件案件的判决对社会影响可能不大,但对当事人就可能是天大的关系。前向日子从电视上看到广州中院对许霆盗窃案的重审结果,由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五年,两次审理案件事实是没有变化的,何以会有这样的天壤之别,世人为之瞠目结舌、心惊肉跳,依我看来,头次审理案件的法官人本意识和人本精神是需要补课的。其实象这样的现象和问题在社会和周边都大量存在,不管是刑事的还是民事的,不管是复杂案件还是简单案件,不少都有类似的问题,只是表现形式或程度不同而已。为什么申诉上访总是不断,为什么有的案件反复审理多次甚至上十次,还有相当的案件当事人内心不服,只因为人老实,不愿扯皮,忍气吞声而已,这些问题多多少少都考问着法官的人本精神。我是认为,对待申诉上访的当事人热情接待、用语礼貌、陪个笑脸、递杯开水、打份盒饭,这是个好事,也有点人情味,但比起把案子办得公正,办得服气,办得人本,那只是皮毛,只是芝麻,这样的轻重是值得我们去思考、去把握的。法官对当事人再热情,但案子办来办去办不公正,办不人本,递多少开水,陪多少笑脸,那都是无足轻重的,也不能算作真正的“以人为本”。在这里,把一件案子办公正了,办人本了,比起法官给当事人陪一千个笑脸、倒一万杯开水都要扎实,都要管用,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去用心思考、去用心作为吗!这一层面的问题对法官实践“以人为本”是最经常、最重要、最现实的课题,如果说法律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中会有不够人本的瑕疵,会有某种恶法的元素,那不是法官的问题和责任,但是如果法官在办案适用法律中不去力主避免这种瑕疵,去消解这种恶因,去真心向善和靠近人本,那当然就是法官自身的问题了。如果有更多的法官能够在更多的案件中坚持和实践“以人为本”,那就是法官对社会最大的贡献,中国的民主法治也会向前迈进一大步。

    再次,要经常清理个人主体意识的缺失和异化问题。“以人为本”首先要解决的是以己为本、以己为人的问题,通俗地讲就是自己要有象人一样活着的主体意识。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其实是一个难题。因为有很多人不大愿意去独立思考、自主生活,即使思考了,也不大相信自己的感觉,不大相信自己的认识,不大相信自己的判断,不大相信自己抵御不良习俗和自主生活的能力与价值,所以总是被社会意识和群体意识所左右,所裹携。别人怎么想他就怎么想,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说,别人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别人说当官好呀,他就想当官;别人说财富好呀,他就想捞钱;别人换手机,他也换手机;别人买汽车,他也要买汽车;别人打离婚,他也想离婚,如此等等,所作所为基本上都是随着别人的想法在转。这不是说别人的想法都没有道理、没有合理性,而是说人们不注重自己的独立思考和自主选择,这样很容易丧失自己的主体意识和独立人格,很容易成为社会群体意识的复制品和无自主意识的个体符号,就象一个无脑人或空心人。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要相信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二是要思考人是什么或人应该怎样。有了这种思考才会有自己的主体意识,然而有了这种主体意识并不代表所有意识就当然正确和可靠,还必须去寻找和选择那些合理的和符合“以人为本”的主体意识,这样的修养与实践是一个太普遍、太经常的课题,每个人、每一天、每件事、每时每刻都应当和可以有这样的思考或选择。比如,有的人认为有个三、五双鞋子就可以了,但有的人却认为要有十多双甚至几十双才行;人们在家里吃饭三、五个菜就蛮舒服了,下馆子却要叫上八、九个甚至十多个菜才过瘾。象这样的事情人人都有、天天都有、处处都有,但是不是都思考了,都选择了,这就很难说,思考的多一点,选择的多一点,特别是合理的、正确的选择更多一点(百分之百的合理是不大可能的),那么就可以说人们朝着“以人为本”的取向靠得更近,走得更远一些。这种思考与选择通常是会有难度的,比如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好转,一些人习惯衩着吃大鱼大肉,结果不少人吃出了“富贵病”、“三高症”,于是人们开始注意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这也算是一种“以人为本”的考虑。但更多的事情并不象吃东西这样直观和易断,生活中象吃大鱼大肉这样不合理的事情其实比比皆是,只是我们一般不易想象、不易思考、不易判断、不易选择而已。这里列举的之所以是一些吃穿之类的小事俗事,既是因为好懂,又是因为能避开敏感话题,然而其它所有问题都与大鱼大肉一样有相通的道理,都有一个是不是“以人为本”的问题。我们知道,当今世界首富沃伦•巴菲特建议年轻人记住这样几句话:1、不是钱造人,而是人生钱。2、过尽可能简单的生活。3、不要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听着就行了,做你自己觉得好的事。4、不要追求名牌,穿你觉得舒服的衣服。5、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而是用在真正需要的地方。6、你的生活是你自己的,为什么要给别人机会支配我们的生活呢?“最幸福的人不一定拥有所有最好的东西,他们只是享受人生中遇到的东西”。据介绍,巴菲特虽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飞机公司,但是他从不乘私人飞机出行,他没有手机,办公桌上也没有电脑,他说到“做好你自己,做你乐意做的事情就够了”。老巴是个理财的人,他的建议看来比较集中,其实有很深的人生体验,对所有人都会有积极的思考价值。

    第四,可以深入思考一下人生样式的多样性问题。当今社会,世界成了地球村,人们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行为的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一种时尚行为很快就会袭卷全球各个角落,用手机大家都用手机,玩电脑大家都玩电脑,上网大家都上网,象麦当劳、可口可乐这样的东西也可以遍地开花,人们的生活方式甚至价值理念就象被一双无形的手在操持着。有一些人看上去还没有加入进来,多数情况下不是因为他们不想加入,而是因为他们还没有一定的条件或必要的钱,这是一个可怕的事情。应该看到,世界是多样性的,人生是多样性的,人生的价值和意义也是多样性的,幸福的样式更是多样性的,“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生的价值、意义和幸福以及它们的多样性为本。简单地讲,农民有农民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工人有工人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商人有商人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教师有教师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官员有官员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甚至相同社会角色的不同人也会有不同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这种不同的人生价值、意义和幸福,都应该得到社会广泛而充分的理解、肯定、支持与尊重。我们社会对人生这种多样性的理解与尊重还有很多值得研究的课题,有很多的想法和做法是需要得到改进的。一方面是社会中的个体对人生的多样性认识不足,人们缺乏足够的主见与自信;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社会对人生多样性缺乏积极的理解、深层的认同、广泛的尊重及合理的导向。应当说,社会的存在和导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和左右了人们的基本态度与价值取向,一个社会宣扬什么,肯定什么,鼓励什么,支持什么,尊重什么,对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幸福观影响是极为深刻的。这种导向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看社会喊了什么口号,提了什么标语,而是要从社会的基本面包括基本制度、重要体制、政策法律和基本做法上去考察,社会中更多的人之所以都在以比较近似的想法,比较雷同的思路,比较狭隘的路径进行人生的选择与拚搏,其实都是由我们的社会导向所左右的,因为现存的社会导向并没有去积极地尊重和支持人生的多样性。社会在意识深处和存在的基本面上总是用一种比较单调的理想、单一的价值观和单调的模式去培养人、引导人,恨不能把人们都做成用一个模子扩出来的样子,所有的人都只有一种理想,一种想法,一幅面孔,都一样的听话,一样的老实,一样的规矩。人们从幼儿园开始就得到这样的熏陶,娃们只有把学习搞好,才能上最好的学校,上最好的中学和大学,才能找到好的工作,才能去做官或做更大的官,或者赚更多的钱,除此之外就难有更大的出息,也难有更大的人生价值。社会虽然并没有这样去说,但哪个家庭不是这样去想、这样去做、这样去引导的呢,这反映的就是一种社会存在和社会导向。它的问题就在于社会把人们赶入了一个狭窄的巷道,这个巷道不只是一个学习和就业的巷道,而且还包含着成长和做人的巷道,包含着人生理想、人生价值的巷道,更多的人挤不进去,他们就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一样荣光、一样有价值的人生,很多人会因此缺失了积极的人生理想和人生态度,不少人甚至会成为社会的负担和消极因素,这就是单一的理想价值观导向必然要带来的问题。我们知道,人们都想去当国家主席是不可能的,同样都想去当法院院长也不可能,都想去当科学家也不可能,都想加入共产党当书记也不可能,都想去当干部、当领导、当大官、赚大钱更不可能,虽然不可能,但更多的人却不能不去这样想,因为我们的社会价值导向是这样的。这里举几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们说劳动光荣,这应该是一个没有争议的道理,但现在有多少人从内心崇尚这样的理念呢,我认为不多了,在更多人的脑子里,劳动光荣不如当官光荣,不如赚钱光荣,是我们的社会没有劳动光荣这种说法吗,不是,而是因为我们社会已经没有这种更实在的导向和存在。再比如我们大力提倡见义勇为,而且设立了各种奖励措施和表彰活动,但是真正愿意去做的人是多了还是少了呢,我感觉不会是多了,为什么,因为还有更多更深刻的社会存在更具有导向作用。我办过这样一个案子,一个十七、八岁的年青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一个春节前夕,路过一家农户看见屋外凉晒一件呢子上衣,顺手牵羊拿回家(我估计是孝敬上人),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满释放后,找村里要地没有,村干部的理由是户口都没有了怎么能跟你分地,后来在一帮劳友的影响下又加入了违法犯罪,先后三次坐牢两次劳教,几乎就没在外面待多少日子,这期间父母亲相继去世,哥哥姐姐分家析产,再次刑满释放后,他既没有户口,又没有身份证,既没有责任田,又没有栖身之地,连外出打工也不敢走远,没有身份证,打工别人一般都不敢用,只有打黑工、干苦力,象黑煤窑那种的,一个壮年人饭都混不饱,最后只能又选择去犯罪,狠狠地犯了两个重罪,当我问他为什么经过多次改造还不能吸取教训时,他义无反顾地说“陈法官,这次进去了,我再也不出来了,我要在监狱里面就业”。经交谈我发现,他显然已经失去了对社会的信心,失去了对自己在外生存能力的信心。对此我内心十分沉重,也有几分心寒。我在想,这样一个年轻人当初犯了点事情,本应该是可以回到社会好好劳动,好好生活,好好做人的,但他却不能,不是他自己不能,而是社会让他不能,他曾为户口、身份证、责任田的事情找过村长、村书记和派出所,都不能为他解决,哥哥嫂子也不好收留他,劳友们总是会找上门来的,他别无选择,只有犯罪他才能生存,到了监狱里也就衣食无忧了。我们社会的刑法号称是改造人的,但刑法理论这样说没有用,社会没有这种改造人的环境和存在,一切说法都是白说。这几个小例子是想说,一个社会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正视人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正视人生价值的多样性,不能用一种理想、一种价值、一个标准、一个模式去要求人、培养人、引导人,而应该在人生理想、价值和意义上有着更开阔、更宽容、更大度的理解、支持、尊重与引导,这种尊重与引导不能只表现在口头上,而应该表现在社会深处和存在上。其实我们所看到的犯罪只是消极因素很极端、很少量的反映,更多的人因为不能很好地挤进主流,挤进时尚层面,大多也是放弃了人生的积极态度和追求,他们虽然没有去犯罪,但基本上也是软磨硬耗和颓废度日。这样的一群人,这样的一种状态,对社会的拖累和消耗其实比犯罪的负面效应和危害还要大。然而,人本身是有多重人格、多重价值、多重意义的,我们的社会仅是在文学创作中提到了双重人格问题,其实人更应该是多重人格或多重价值,社会非要说人只有一种人格、一种价值、或一种理想,这就很不好办了。最近我看到一个电视节目中讲到,说人你要他做得很好,他可以做得很好,你要他做得很差,他也可以做得很差,我再加上一句话,就是你要他做得中间,他也可以做得很中间。这是什么意思呀,就是说社会你究竟想让人们去做什么,你让他去做人,他就去做个人,你让他不做人,他就不去做人,一切的一切都是由社会安排的,人在这个局中是非常渺小和无助的。多重价值的意义就在于,任何一种人,只要他不去危害社会,危害他人,有没有共产主义理想也不要去在意,社会都应该去理解他,关心他,帮助他,尊重他,让他觉得生活有意思,人生有意义,让他感觉人只要好好活着,都一样的有荣光,一样的有价值,一样的有意义。如果不是这样,即使当了国家副主席(且不说当个副市长),也有人不满足,还是会去闹事,当年林彪副主席不就是这样吗。我们强调多样性就是要把对人的尊重升化为对人的多样性的尊重,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这种尊重,能够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感受到这种尊重,使人们不会因为自己的职业不同,地位不同,财富不同,生活方式不同而感到羞涩与尴尬,让更多的人都能够看到存在的意义、人生的价值、生活的希望与乐趣,没有人因为钱少而悲哀,没有人因为官小而气短,没有人因为平凡而颓废,没有人因为困难和挫折而自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乐趣,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希望,彼此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相安无事,相得益彰,各得其所,和谐共荣。我们应该懂得,让更多的人对生活都充满信心,比起让更多的人都拥有更多的财富、当上更大的官要容易和实在得多,如果更多的人没有对生活的兴趣和信心,那么世界就实际处于十分脆弱和危险之中。因此,尊重人的多样性,比追求物质的丰富性甚至法律的秩序性还要显得更加重要,它是“以人为本”必须面对的永恒课题。

最后,要经常想到人的个体关怀问题。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帮助人,当然是“以人为本”的实践课题。这一层面,社会看得最多,讲得最多,做得也最多,实践活动也是比较热闹的。我们可以看到,到处讲和谐,法院讲调解,司法讲援助,普遍关注弱势群体,热情礼貌,端茶倒水,文明执法的规范和现象好象也多了起来,这是好事,也是应该的。在电视中我们还看到,有的监狱让劳改人员与亲属在指定地点过夫妻生活;有的还把犯罪的两夫妻从不同监狱安排在一起谈心交流,互相鼓励;还有的让劳改人员到狱外参加去世亲人的告别仪式,其中一个重要动因和说法就是“以人为本”,应当说这比端茶倒水已经深入了一步,有了一点创意的味道。人是需要关怀的,每个人都需要关怀,哪怕是罪犯甚至是死刑犯,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关怀。应该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推行注射执行死刑方式、重提“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都可以看成是“以人为本”的积极实践。对人的个体关怀问题是经常的、大量的实践问题,每个法官、每一天、每件案子都可能涉及到对待人的具体问题,所以法官坚持“以人为本”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也做了很多事情,还有很多做不完的事情。这里需要深入思考的是,关心人和尊重人需要从具体人和抽象人的统一性上考虑,要把现象上关心和本质上关心统一起来,如果我们只注意端茶倒水这样的关怀,有很多问题是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而更应该同时看重人的本质和抽象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坚持“以人为本”的大量努力就可能只是浮在面上,往往事倍功半或事与愿违。简单地讲,坚持“以人为本”要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设身处地,从心而欲,待人处事要发自内心,由衷而发,对待他人要象对待自己那样,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千万不要当面陪笑脸,心里非常烦;表面端茶倒水,背后粗鲁笑骂;接待热情周到,办案粗心大意;当面同情怜悯,定案心狠手黑。这样的关怀是不大真实的甚至是虚伪的,当然也是有害的和危险的。我是希望大家从真实做起,做得更真实一点,不要把对人的关怀仅仅理解为是同情与怜悯,理解为是强者对弱者的施舍与恩惠,而应该理解成是对人和对自己的关怀,是人们应该得到的关怀。不要把那种相对关系的不同理解成绝对关系的不同,今天是强者,明天也可能是弱者;今天是法官,明天也可能是被告;今天是领导,明天也可能是部下。人们只有认识到人的本质的同一和关系的相对,才可能把关怀他人看得象关怀自己一样重要,才可能对所有的人都有一把共通的尺子,才不会去媚富鄙穷,媚官鄙民,媚上鄙下,媚强鄙弱,媚亲鄙疏,欺善怕恶,这样很多关系就好处理,很多案子就好办得公正。我在上个世纪末就说过一句话叫做“(刑事审判)要象判自己那样去判被告人”,我想民事审判中也一定会有近似的道理。希望以此与大家共勉。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