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网文给我们的启示
  《落后不是挨打的第一原因》
    我们现在常说“落后就要挨打”、“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其实大不尽然。
“九•一八”事变时,日本关东军几万人,而东北军二、三十万人,200多架飞机,装备齐全,若真是拼死决战,很大的可能是掐死日本关东军,改写中国近代史。退一万步说,只要和它打,就算战败,也会让它元气大伤、野心大减,绝不可能从容的把东三省当作原料基地、劳工来源、商品市场,以战养战,步步蚕食。实在是蒋光头不抵抗,只想一己之地位,国府官员只知争权敛财,全无为国力谏之心,腐败至极,害了爱国将士、害了军国大事。
    再往前看。甲午海战时,中日舰队相差无几,“定远,镇远”更是让日本人心惊,而国家财政岁入也远超日本。洋务运动兴建的工矿、造船、军工企业也已有很大发展,足以支撑长久、全面的对日作战。日本当时却无此能力,财政极为紧张。当时日本若战败,就会象一个穷赌鬼,一下子输光全部老本。结果我们却输了。
    更远看,落后的游牧民族常常摧毁先进的农耕文明,落后没有必然挨打。
我们怎能不输呢?刘公岛上遍地妓院、烟馆。将官可以开娼设赌,当然也可以买回装沙子、打不响的炮弹。那个老太太又指使着官员太监挪用海军军费打造园林,百官只知围着老太太那点权力转,怎能不输呢?大清吏治已经腐坏到极点,再无半点进取之心。人常说“一将无谋,累死千军”,其实更是“官吏无廉,累死社稷”。
    也许有人会说将士不勇。不勇吗?邓世昌可以和他的士兵撞击“吉野”,“高升,广乙”上的陆军可以用火枪打击日本的军舰,死不投降,不勇吗?国民党的蔡廷锴、张自忠不勇吗?二十九军的大刀队不勇吗?中华勇士多矣,却常常勇战无门,忧愤欲死!(岳飞、戚继光、袁崇焕……)甲午海战别的都不说,只要我们打出去的炮弹每一发都是实实在在炸得响的,历史也未见得是这样!实在是贪腐之害!!!
    无论古今,贪腐之官自无心于公务政事;无心于公务政事自害了国家之前进。不但如此,贪腐之官时防东窗事发,所以对上逢迎贿赂,对下则打压排挤,至下情不能上达,有志于国家社稷者难以容身,更惶论提拔施展、发明创举之应用,这更有害于国家之进步。遇有外事,各级官员俱得过且过,习惯性的先想如何揣摩、逢迎上意,保住眼前身上之利益,根本不会逆上意提出良策(胸中也无良策),全无强硬进取之心。哪管割出多少国土白银,只要不是自己掏腰包、保住自己官位就好。这种习惯性已经溶进了骨子里。少数清廉能者,欲挽将倾之大厦,必至独木难支之境,仅众贪(不贪也庸)官之掣肘便足以耗尽其力、损毁其策。长此以往,民心士气损之又损,政府全无公信,人人只求昏噩度日,再无国家民族向心之力,难免逢打必败,未战先败。
    所以,腐败才是挨打的第一原因,清廉才是第一生产力!!!
    唯清廉才能勤于政事;唯清廉才能选贤任能、使贤能创新前进;唯清廉才能聚民心、提士气,进而遇外事勇于为国争利、逢打必胜这篇网络文章给我们什么启示?
    读了这篇文章,我个人认为至少可以总结两个方面的“启示”:
    1、首先,我本人赞同该网文的基本观点。廉政建设必须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的角度去把握,不是说为了“开创经济发展的局面”就可以“牺牲”付出一些廉洁的“代价”(我们知道至少有一些党政领导是这样做的),这样做的实质就是为了“将来人”的利益而“牺牲”一些“现在人”的利益,而“现在人”的利益不是官员说“牺牲”就可以牺牲的。
    2、该网文从一个独特的视角看待腐败问题,敢于挑战传统的思维模式。我们要在社会发展中逐步学会独立思考,不受所谓“传统”观念的束缚,世上没有绝对真理。
    第二部分:个人对廉洁问题的学习体会
    法官应视廉洁为生命
    所谓廉洁就是清廉、清白。“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法官作为国家法律的实施者,必须清正廉洁,不怕清贫,耐得住寂寞,从而达到“公生明、廉生威”的司法效果。
    1993年9月21日,当时兼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朱镕基同志,在全国分行行长反腐败工作会议上提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生明,廉生威’,周谷城先生听到后,说这段话很好。这段古代名言,我从小就会背诵,……”。西安碑林博物馆,现存有刻有这段箴言的石碑。全文是:“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虽然这条刻制于道光四年(1824)的“官箴”,包含着封建社会“官本位”的思想,但其中也蕴含了千百年来民众对为政者廉洁的期盼。
    时过境迁,斗转星移。当今的中国已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国家在公民的权利产生的宪法下运作,开始了向着社会主义法制健全的和谐社会发展的进程,民众对于为政者的要求不是减弱了,而是更强了。民众由封建社会的“臣民”转化为现在的主人,他们对为政者廉洁的要求不再是“期盼”,而是授权者为掌权者规定的“义务”。
    对于法官这一特殊职业来说,道德素养和业务能力这两方面的要求关系到社会公众对法官这一群体是否认可,关系到国家的司法权威,对于实现法官精英化、职业化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但对法官来讲,清正廉洁意义更加重大。民国时期的著名的法学家史尚宽先生曾对法官的品格有精辟的论述:“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其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之工具,有如为虎附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廉洁自律,系做人之本,更是为政为官之本。而对法官廉洁自律的要求,我国《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均有规定。有学者指出,就一个法官而言,他的专业能力固然重要,然而,他的良知则永远是最重要的。法官良知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司法过程的结果,决定有无司法公正。司法廉洁要求:一是法官不得谋取不当利益。法官所从事的审判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法官应当具有无私的精神。法官的无私首先是一种职务上的无私,是指在履行职务所应得的利益之外绝不谋取任何不当利益。二是法官个人事务的限制。法官不得参与商业活动或者其他经济活动,法官应当妥善处理个人事务,不得为了获得特殊照顾而有意披露自己的法官身份,不得利用法官的声誉和影响为自己、亲属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法官不得兼任律师和法律顾问等职务,不得就未决案件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三是法官生活方式的要求。法官穿上了法袍,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人。法官身着袍,从其象征意义看就是希望法官相对封闭,尽量与其他社会成员保持一定的距离。
    据2005年6月9日《三湘都市报》披露,100多位国内干部在考察美国海沃市时,市长不好意思地说:“按照中国的礼仪,我要请你吃顿饭。可按规定,在外公款请客超过9美元视为行贿。如果你们不介意的话,就到我家里吃吧。”在海沃市,国内干部们每天都会看到市长开着私家车上班,然后停在指定位置,办理公务一律换用公车,下班时又开着私车回家。市长在开会时常说:公私分明,这是对政府官员起码的要求,否则纳税人是不答应的。我们从西方国家官员对待“廉洁”的态度中可以看到,廉洁不仅仅是人的“道德觉悟”,它也需要社会从制度、机制上来予以保障。在我国现阶段司法廉洁建设应按照“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思路,逐步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必为”的激励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监督预警机制。
    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惊醒了全体中国人。当天灾降临,生灵涂炭,阵阵呼救声从大片的废墟下传出,这块在远古时期就孕育了三星堆文明的“天府之国”土地竟然也有如此狰狞的一面!大难唤醒了大爱,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奋力与天神抗争,连衣不遮体的乞讨者和在外打工的“三陪女”都慷慨解囊相助。人们在与“天灾”搏斗中也在拷问“人祸”,那些“豆腐渣”校舍,那些为了自己的采访利益而置他人痛苦于不顾的无知记者,那些临阵畏缩的官员,那些从善款善物中揩油的管理者……,连温家宝总理都疾呼:“我就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人们奋起抗灾,是因为在自然界中,地球是人类共同的家园;人们拷问人祸,是因为在社会生活中,一切政治的终极追求是民众的生存权利。
    康德曾说:“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我越是思考,就越会让我增加对他们的赞叹和敬畏,那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哲学家的终极考问集中反映了人们对自然与自身关系的思索,人不仅是自然存在物,而且是理性存在者。在人格中,道德法则的自律性呈现出某种独立于动物性限制的自由和尊严,道德成为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法官的职业道德构成了法官生命重要组成部分,而廉洁则应是法官的第一生命!
作者单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