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条要求”寄厚望
——市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忠斌到兴山法院调研
“感谢县委、政府对市县两级法院工作的支持”。
“与基层人民群众打交道,要多拉家常、多说家乡话”。
“耽误了大家八分钟时间,对不起”……一句句平常的话语,语重心长,谆谆教诲,沁人心脾。
1月5日,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忠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龙文一行到兴山法院调研。


来到昭君法庭,张院长仔细询问了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得知昭君法庭综合楼刚刚竣工投入使用,结束了昭君法庭自移民搬迁以来长期靠租房办公的历史,他勉励干警要在新的环境中以新的面貌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努力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在与兴山法院中层干部的座谈会上,张院长听取了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德文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兴山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兴山法院获得了‘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模范法院’,这是宜昌法院历史上唯一一家基层法院,干警队伍连续19年无违法违纪事件。诉讼110、巡回法庭、便民诉讼网络等便民利民举措受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大家要好好珍惜。”

“2015年的法院工作,要以六个方面为抓手,确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座谈会上,张院长向兴山法院干警提出:一抓服务大局,确保县委的决策贯穿于法院工作实践。二抓推进严格司法,确保案件的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抓利民便民,将为民的情怀细化到每一个案件当中。四抓改革创新,优化司法权力配置。五抓仁爱严管,力争不让一个同志掉队。六抓审判法庭和信息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座谈会结束后,张院长一行还与县委书记谭业明、县长汪小波就兴山法院各项工作交流了意见。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选军,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张铁瑜参加此次调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