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正式成立

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正式成立
孟建柱与郭金龙、周强共同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揭牌。(郝 帆 摄)
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职。
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内设4个审判庭,技术调查室和法警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突出主审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中主审法官实行员额制,首批选任法官22名,4人被任命为庭长,18人通过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的考核选拔,从北京三级法院经验丰富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中遴选产生,平均年龄40.2岁,91%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限平均为10年,近五年人均承办案件数为438.5件,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和审判能力较为突出。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将设置司法行政人员15名,司法辅助人员51名。司法辅助人员中专门设置了法官助理和技术调查官,分别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和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根据最高法《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规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计算机软件等技术类民事和行政案件”是最高法根据科技发展趋势、审判实践和国际经验,在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的;第二类案件是不服国务院部门授权确权类裁定或者决定的知识产权授权确权类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强制许可有关的行政案件;与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有关的其他行政行为引发的行政案件,比如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续展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专利审查行为提起的诉讼的案件等等。这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第三类是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