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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法院:步步为“营”步步赢 省时省力更省心

时间: 2023-10-27 14:32 来源: 枝江法院

每一个涉企案件都关系着企业的经营发展,如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最小影响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是枝江法院董市法庭转型为涉企专业化法庭后一直努力的方向。

账户被封,企业发展遇困

“法官,我们马上就要开始投标工作,这个节骨眼把我们投标账户查封了,我们可怎么办呀?”T公司代理人向周法官诉苦。原来,T公司有400万元货款未与Y公司结清,Y公司于是将T公司告上法庭并申请了诉讼保全,T公司名下存款被依法予以查封,由于正值T公司投标工作的关键时间点,一边是Y公司的到期债权需要保护,另一边是T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维护,如何使双方利益最大化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成了法官面临的难题。

审执联动,解决燃眉之急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承办法官周法官在充分了解了T公司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投标工作需求的基础上进行了研判,并向该案执行法官了解财产保全情况,得知目前查封的银行账户余额虽然没有达到申请保全额,但却已经基本达到Y公司的期望值时,承办法官当即判断,这是一个很好的修复双方信任桥梁的机会,随即将T公司的困境告知了Y公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了几套解决方案供当事人选择。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同意由法院解封T公司投标所需要的账户,但同时T公司须承诺,在解封当天将解封账户上的钱款全数转移至另一查封账户上,不得私自转移已被查封的财产。

最终,在周法官和执行法官的协调配合下,T公司不仅按约将解封账户上的余额全部转至另一被查封账户上,还将原本的保全差额全部补足。至此,Y公司足额保全财产的目的得以实现,T公司用以投标的账户也得以释放。

灵活解封,实现案结事了

在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又有了分歧。Y公司要求T公司履行完毕之后再解除保全,T公司因为资金不足要求解除保全之后以解封的财产支付货款,双方僵持不下。

为避免进入执行程序对T公司征信产生不良后果,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双方同意进行“组合还款”,由T公司先行支付200万元货款,再由法院裁定解除对查封账户其中200万元的冻结,待T公司全部履行完毕后,再由法院解除对剩余资金的冻结。400万元的案件金额较大,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按照通常的开庭审理直至执行完毕,甚至可能涉及到二审,大概需要三五个月,但董市法庭通过数次组织调解,成功化解矛盾并当场履行完毕,全过程仅花费1月时间,极大节省诉讼时间减少了当事人负担,实现案结事了,为企业经营降本增效。

“在做了很多工作促使Y公司同意解封账户时,我们就已经把Y公司和T公司之间的信任桥梁初步重建起来,此时就应当一鼓作气,继续加大力度寻找双方痛点精准出击。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对双方公司的合法权益做到了及时回应、全力维护,所以双方当事人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度非常高,在这个优势下,最终以对双方当事人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了矛盾的实质性化解。”承办法官周法官如是说。

近年来,枝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涉企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涉企案件进行实质性评估,通过灵活保全、大力推行调解等举措,力争将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