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法院与宜昌中院签署《执行协作备忘录》
为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共筑沿江法院协同路”延伸,提升沿江法院执行协同协作水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6月6日,宜昌中院与武汉海事法院共同签署《执行协作备忘录》,为共破执行难题、共谋协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宜昌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磊,武汉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恒明出席签约仪式。
据悉,双方前期已开展多次执行协作,对海事法院委托的执行事项,宜昌中院全力保障,推动执行和解并督促履行完毕,双方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合作成效,也正因此,武汉海事法院将宜昌中院作为全省首家合作法院。
《备忘录》本着守正创新、资源共享、务实高效的原则,就执行全案委托、执行事项互助、异地执行互帮等达成共识并形成可操作性意见,旨在通过执行协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执行力量整合、执行联动常态、执行壁垒破除、执行程序规范、执行成效提升。
武汉海事法院表示,《备忘录》的签署,既是两家法院深化司法合作的创新实践,也是专门法院与地方法院探索水陆执行协同、破解跨域司法难题的有益尝试,更是两家法院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司法力量护航 “共抓大保护” 理念落地的生动注脚,要通过推动机制深度落实与创新示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司法协同生态体系、完善常态化、动态化闭环管理机制等举措,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凝聚强大执行合力、筑牢长江生态屏障、护航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宜昌中院表示,《备忘录》的签订,既是对过往合作的总结拓展,也是新形势、新要求下对未来发展的继续深化。宜昌中院将积极落实协作协议,在委托和接受委托办理执行案件的同时,以交叉执行为抓手,进一步发挥优势、加强协作,既“引进来”,也“走出去”,通过探索建立更深层、更全面的合作机制,强化案件执行,提高办理质效,实现职能互补、资源整合,有效提升船舶扣押执行效率,优化沿江航运法治化营商环境。
共治共进,共谋共赢。下一步,宜昌中院将在推动《备忘录》落地落实的同时,进一步探索执行联动新思路,创新协调协作模式,发挥执行能动效应,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共同推进沿江法院执行工作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