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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实质是什么?

——谈“法治宜昌”建设

时间: 2013-07-23 10:34 来源: 宜昌市中级法院

   在团市委组织此次“我的青春我的城”调研活动一周前,冰岛女总理携其同性夫人访问中国。而同性恋前些年在中国是要按流氓罪处罚的。按过去我们的理解,通常只有道德败坏的人才会搞同性恋。然而,冰岛却是世界上廉洁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一个连总理都搞同性恋的国家,却是世界上廉洁度最高的几个国家。这是否仅仅只是一种偶然现象?我以为,认真思考这个问题对我们建设廉洁政府、打造现代化特大城市是大有助益的。

   过去文革年代,女孩子不能穿裙子,年青人不能穿西服和牛仔裤;80年代初,唱邓丽君的歌一度受批判;农民卖粮不能卖给私人,只能卖给国家;农民不能自己在宅基地附近种杂粮,否则要割资本主义尾巴;结婚要单位开证明,离婚要单位批准;改革开放前基本上没有农民工,因为人员是不允许流动的;高价买进、低价卖出要按投机倒把罪追究…改革开放的过程事实上就是个人权利不断扩展的过程。个人权利的不断扩展让所有中国人受益。当然,是权利就必然有边界,你有你的权利,我有我的权利。如何让权利之间不发生冲突?权利的边界就在于行使自己权利时不会伤害到别人的合法利益。这样,权利就跟责任联系起来!没有责任就没有权利;没有责任,权利就没有保障。以同性恋为例,现代法治社会中同性恋之所以被认为是合法的,最重要的一个理由是同性恋并不会对其他人造成伤害,而不论大多数人对同性恋在道德层面是多么地厌恶。在这里,合法与否与道德无关!当政府过多地限制权利时,个人的积极性就会受影响,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阻碍。今天的朝鲜老百姓不能私自上网、不能看韩国电视剧、不能穿牛仔裤,尽管“主体思想”教育工作一天也没有放松过,但朝鲜老百姓吃不饱饭却一直是事实。一系列的事实充分说明一个道理:经济发展就其本质而言,就是权利的增长。保障老百姓的权利,就是保护老百姓的工作积极性。权利的边界太小,老百姓的工作热情会受影响,发展的动力会不足!文革时的中国和现在的朝鲜之所以发展不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为老百姓划定的权利边界太小,导致发展的动力不足,老百姓不安心干事。反正干了也不一定是自己的!笔者以为,对政府而言,所谓“科学发展”,一个很重要的工作是要合理地界定权利的边界,最大限度地保障老百姓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保障老百姓的权利!

   狭隘的发展观包括发展就是GDP的增长,个人收入倍增计划等等…财富、收入的增长、技术的创新固然可以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是为人的发展、人的福利服务的。而“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最高价值标准就是权利。发展的过程,基本上是自由市场取代传统社会对人、对资源、对经济活动的束缚、限制、干预。邓小平同志说,发展是硬道理!怎么理解发展?以此相对照,公民权利的增长是发展的首要目的,而权利的不断拓展也是发展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以权利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是绿色无污染的发展、是真正“以人为本”,不把人当手段、真正把人当目的的发展…以权利增长为中心的发展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打造,有利于去除政府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的冲动,最终有利于市民社会的生成…

   我本人是宜昌白洋人,那里现在正在建设白洋化工园,也属于宜昌新区的一部分。我有位邻居告诉我,他的房子被拆了,还建时村委会要求房子必须统一按政府设计的图纸建造。政府设计的图纸是三层半的楼房,而他二个小孩都在外地读书,估计以后不会回来了,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他想只建一层房子够自己住就行,但村委会不同意。因为其他人都是建的三层半,如果他只建一层,会影响村容村貌…如果他只建一层,拆迁补偿的钱他只会花掉一少部分,更多的钱可以用来改善生活。然而,做三层半的话,拆迁补偿的钱基本上所剩无几。个人觉得,政府要求按统一规划建房子的初衷是好的,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央政策也是吻合的,但是现实情况复杂多样,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一样。一刀切的政策很可能就违背群众意愿,伤害群众权利。当我们理解了发展的实质是权利的增长时,我们或许能克制政府父爱主义的冲动;当我们理解了发展的实质是权利的增长时,我们或许能克制政府当运动员的冲动,而甘心去做一个服务员与裁判员。当个人之间权利发生争执与冲突时,政府作为裁判员公正地划分权利的边界。

   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目的无疑是为了增进老百姓的福祉。我们不能为了特大而特大,不能为了特大而伤害老百姓的权利和利益。当我们认识到发展的实质是权利的扩展之时,我们对科学发展观会有新的认识,对“以人为本”也会有新的认识。基于上述考虑,笔者提出建设“法治宜昌”的想法。但愿在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过程中、在建设宜昌新区的过程中,每一个老百姓的权利都不会受到伤害!每一个老百姓的权利都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与保障!权利增长—让城市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