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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中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时间: 2014-01-07 16:20 来源: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市各基层法院迅速行动。活动要求,春节前用20天左右时间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

   宜昌市中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从现在开始至2014年6月结束,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对那些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老赖”,法院将依法综合采取包括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黑名单”并通报等各种威慑、惩罚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对那些对方确实无力履行、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今年春节前,宜昌全市将有17人获得共计20万元的救助款。

   据统计,全市涉民生案件未结案的共有106件,其中部分执行到位的有42件,完全没有执行的有64件。这些案件中,属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数量最多,有49件,未执行金额241万元,其次是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案件,共有16件,未执行金额28.42万元。 宜昌市中院要求,春节前用2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规避执行力度,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