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院迅速传达贯彻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精神
    会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裴缜同志结合我院《201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对做好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责任分解和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裴院长在动员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之年和决战之年,为做好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实责任目标,我们一是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十分荣耀而又艰巨的事业,既是我院服务大局的必然要求,又是文明创建的现实需要;是树立和展示法院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难得机遇,也是检验法官干警队伍文明素养、促进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二是必须明确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主要职责任务。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对劳动者、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广泛进行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在全院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加强机关及小区环境卫生整治,扎实推进创建宣传工作,做好所联系的东苑社区创建迎评工作。三是必须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创建任务。在责任落实上,院党组书记、院长是中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的第一责任人,院“创建办”的相关部门和同志是具体责任人,每一名干警都要对单位荣誉和自己行为负责,全院上下要按照责任分工,迅速行动,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来,务必攻坚克难,确保圆满完成分解任务,为全市创建增光添彩。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晖向干警传达了全市"百千万人才联系引进活动"文件精神及要求,并对我院做好百千万人才联系引进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最后,中院刑二庭支部书记陈晓明同志为全院干警作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为题的专题辅导报告,介绍了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发言要义,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哲学、法学等多个角度详细谈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质特征的理解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