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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夷陵东城试验区乡镇机关干部伙同律师竟当作恶意虚假讼
问题类型:
国家赔偿
【信件内容】
宜昌市中级法院的领导们: 我们系夷陵东城试验区新桥边一组被拆迁人,唯一合法房屋产权人张兴鸿被剥夺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字权,至今未获得拆迁方的任何安置及补偿,房屋产权人张兴鸿在没有书面代理授权下,东城试验区管委会竟然指使新桥边村委会多次胁迫家人胡国秀代签拆迁安置协议后,我们唯一的合法房屋被新桥边村委会于2022年8月22日强行拆除后,我们只好到夷陵区法院及宜昌市中院依法诉讼维权。东城试验区管委会和新桥边村委会连续四次在法院庭审时,均只出示了一些拼凑的复印件,拿不出一张案涉证据原件,先后受到两庭审法官的严肃批评,2022年11月23日,两被告提交到夷陵区法院庭审的全部材料均只有复印件,关键证据七《家庭代表推荐表》、证据八《房屋征收报告单》也只有拼凑的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系假证和伪证。2023年5月21日,夷陵区法院开庭审理张兴鸿诉东城试验区行政协议纠纷及行政赔偿案时,被告东城试验区提交到夷陵区法院证据九《家庭代表推荐表》、证据十《房屋征收报告单》及《新桥边村建构五补偿过录计算表》的签名又都不是原告张兴鸿和胡国秀本人所签名及捺印,其两律师竟然当庭作恶意虚假的陈述(黄亮撒谎道:新桥边村委会有关两原告的拆迁材料的原件都在村档案室存档拿不出来了,我们被告提交的都是彩色复印件证据,应该与原件是一样的“国际大笑话”.....)(见一审庭审笔录);承办法官姜静要求被告交出案涉原件时,两被告竟然一张原件也拿不来;我们原告当庭已连续三次向法院递交《司法笔迹鉴定申请书》,要求依法进行司法笔迹鉴定,然而,东城试验区常务副主任吴秉澄(曾负责新桥边村月儿湾片区的拆迁安置工作)及委托律师黄亮竟然当庭及庭后找到庭审承办法官姜静,极力阻挠法院决不能做张兴鸿的《家庭代表推荐》司法笔迹鉴定,其后两被告竟然指使律师一次又一次地从财政局借来近十来张“财务凭证”复印件竟假冒 “原件”,忽悠法庭法官,吴秉澄身为政府机关干部及律师黄亮,竟然在法庭上作恶意虚假诉讼,蓄意忽悠干扰法庭,藐视法律权威,带头知法犯法(见一、二审庭审笔录);其用心险恶, 蓄意隐瞒案涉事实真相,然而区市法院承办法官没有依法秉公断案,公然纵容包庇袒护恶意虚假诉讼者的犯法犯罪行为,望中院领导依法依法调查此恶意虚假诉讼之真相,对相关造假者要依法追责问责,还受害人“清白”。谢谢! 新桥边村一组一号被拆迁人:张兴鸿 胡国秀 2025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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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张兴鸿
发信时间:
2025/7/9 11:19:26
【信件回复】
你好,你如果认为有人涉嫌虚假诉讼,可持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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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回复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5/7/24 14: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