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要闻
·基层动态
·优化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栏
法院介绍
·本院概况
·现任院长
·历任院长
机关党建
·党建动态
·党课教育
·交流园地
·党员风采
·党史学习教育
法院文化
·法官手记
·文化生活
诉讼服务
审判公开
案件公告
流程公开
庭审公开
文书公开
土地纠纷公开
减刑假释公开
执行信息
执行动态
执行司解
执行文书
执行查询
限制消费令
曝光台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互动
>
院长信箱
网上互动
院长信箱
举报信箱
文书评论
整站检索
高级搜索
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尊敬的湖北宜昌中院领导,请允许我当面答疑
问题类型:
民事
【信件内容】
韩学风诉中建公司,四川钰信公司拖欠工程款一案,申请了书面答疑,但回答的实在让我不能信服,请领导允许我到法院面对面答疑!韩学风保证遵纪守法!文明答疑!请领导在百忙中安排法官为我答疑,为显法律公平,请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 韩学风
展开
收起
发信人:
韩学风
发信时间:
2026/1/8 10:45:44
【信件回复】
韩学风:你好。经查,2025年12月16日11:00、16:00分别向你电话答疑,2026年1月4日已书面答疑。如您不服生效判决,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作出生效判决的6个月内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直接当面提交或者邮寄送达,邮寄方式:邮政EMS;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8号;收件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备注:申请再审材料)。请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修正)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百七十六条等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窗口咨询:027-87220347。感谢你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展开
收起
回复人: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6/1/9 10:04:43